夜間值班管理規定
為進一步強化公司安全保衛工作,確保公司財產安全,對值班領導及安保人員夜間值班工作特作出以下規定:
一、夜間值班時間為晚6:00—次日早8:00,不得遲到早退。
二、安保人員必須每小時不定期對公司進行全面巡查一次,做好各種防火、防盜準備,做好夜勤記錄。巡查范圍包括停車場、車輛、院內各個角落以及庫房、食堂、辦公區等。
三、安保人員夜間值班期間嚴禁睡覺、脫崗、飲酒、賭博,嚴禁將他人帶入公司并留宿。
四、安保人員對巡查時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值班領導,并做好應急處理工作。
五、安保人員違反以上規定,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,第二次罰款300元,第三次直接開除。若造成單位財產損失的,根據實際損失情況,追究相應責任。
六、值班領導夜間值班期間嚴禁脫崗、飲酒、賭博,嚴禁將他人帶入公司留宿。違反以上規定,發現第一次罰款200元,第二次罰款500元,第三次給予停職處理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。若造成單位財產損失的,根據實際損失情況,追究相應責任。
七、做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。